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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公害生猪的猪场环境要求


    1、猪舍应建在地势高燥、排水良好、易于组织防疫的地方,场址用地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。猪场周围3Km无大型化工厂、矿厂、皮革、肉品加工、屠宰场或其他畜牧场污染源。
    2、猪场距离干线公路、铁路、城镇、居民区和公共场所1Km以上,猪场周围有围墙或防疫沟,并建立绿化隔离带。
    3、猪场生产区布置在管理区的上风向或侧风向处,污水粪便处理设施和病死猪处理区应在生产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。
    4、场区净道和污道分开,互不交叉。
    5、推荐实行小单元式饲养,实施“全进全出制”饲养工艺。
    6、猪舍应能保温隔热,地面和墙壁应便于清洗,并能耐酸、碱等消毒药液清洗消毒。
    7、猪舍内温度、湿度环境应满足不同生理阶段猪的需求。
    8、猪舍内通风良好,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应符合NY/T 388要求。
    9、饲养区内不得饲养其他畜禽动物。
    10、猪场应设有废弃物储存设施,防止渗漏、溢流、恶臭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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